第一百二十章 上司发难-《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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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元忠被噎了回去,越发恼怒,抓起公案上的惊堂木重重一拍:“清丈田亩,也是朝廷的章程,你当初为何装疯卖傻,也拒不执行?”
孙嘉新仍是一副淡淡的口吻:“果真是朝廷的章程,卑职怎敢不执行?只怕朝廷的章程到了浙江,就不免变味了。”
于元忠大概没有想到孙嘉新会如此直言不讳,不由得怔了一怔,sè厉内荏地喝道:“无端捏造,诬陷上司,你可知道我《大明律》是怎么定罪的吗?”
孙嘉新嘴角泛起一丝嘲讽的微笑:“是不是捏造,是不是诬陷,下官心里明白,于大人的心里也一定明白。”
接着,他又盯着于元忠,诚恳地说:“嘉靖十六年,卑职在曹州任知州,于大人在临近的绍兴府任通判,毗邻为官,也算是有几分香火情分。卑职请于大人听一句肺腑之言:大错尚未铸就,苦海回头有岸,大人不可一误再误”
“你――”于元忠气得浑身颤抖,惊堂木也不拍了,抱起公案上的签筒就朝地下一摔,红头签、白头签撒了一地,那个签筒居然没有摔破,“骨碌骨碌”一直朝着大堂外面滚去
仿佛是话本上常说的“帐下埋伏三百刀斧手,席上以摔杯为号”那样,签筒刚被摔下,两个随同于元忠来到诸暨的千户就带着手下的兵冲进了大堂。
这些都是浙江按察使司衙门的兵,身在臬司,跟捕快一样,时常要拿人、打板子,对于竹签的规矩当然不陌生。撒了一地的竹签,一个带兵的千户立刻对手下的兵士喊道:“准备动刑”
孙嘉新犯了再大的罪,毕竟是个官儿,那身蓝sè的官服还好好地穿在身上,那些兵都不敢径直动手,便望向了于元忠,用目光请示上司。
于元忠自己反倒有些懵了――按照朝廷律法规制,凡吏部委任的现任官,无有通敌、失城、贪贿等不法情状,上司衙门只有参奏之权,没有羁押之权。羁押尚且不能,更不用说是动刑,除非有诏命,否则便是僭越的大罪。于元忠因为先是被孙嘉新不yīn不阳的语气激得暴躁发怒;接着又被孙嘉新倚老卖老,点出嘉靖十八年自己是从五品知州之时,于元忠才是一个正六品的通判,还摆出一副教训的口吻“劝说”他,更觉得折了面子、损了官威,这才愤愤然摔了签筒,哪里真打一个现任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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