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 佩服吧-《恶魔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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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今天很欠扁,这档子事情解决后,我们需要谈谈。”马克西指着钢笔道:“钢笔,记住我的座右铭,我有办法收拾你。”

    钢笔:“哦?”

    “虽然不是今天。”马克西道:“我警告你,我的手段极其毒辣残暴,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马上从我眼前消失,不然的话……”

    钢笔道:“色厉内荏,我用词没错吧,说的就是你了

    “这可是你自找的。”马克西恼羞成怒:“钢笔,我听唐古拉说,你很喜欢写作?”

    贝奥夫、维格拉夫、艾利迪普斯与刚刚加入的琳斯特拉四人不由自主的相互交换眼神,他们大体上知道,马克西要干什么了。而且他们知道,嗯,是知道,不是相信马克西能够做到,而他们知道马克西赢了。

    钢笔道:“那个自称鲜血之王的笨蛋?哈哈哈,我的确热爱写作,怎么,莫非你要跟我比比写小说?这是个好主意,若是你乱七八糟写上一篇上百万字的长篇出来,是否有人看是一回事,光是要写完它,怕不是都要十年时间。难不成我们的试炼还要持续时间不成,你小子,够狡猾的。”

    “现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一篇百万字小说,一年就写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你落伍了,钢笔。”马克西道:“嗯……跟你这种写作上的菜鸟比试,实在是自降身价,跌份儿。这样吧,落伍的钢笔,看在你也是写作爱好者的份上,既然今天有空,我呢,就勉为其难,教你几手写作的技巧好了。”

    落伍的钢笔大怒,随即怒极而笑:“就凭你?”

    马克西冷笑回应:“钢笔,你很嚣张嘛,就凭你的态度,技巧我不教你了,现在,我说几个构思出来的小说桥段,就可以让你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你小子说话也不怕闪到舌头!”钢笔道:“说!若是真能让我感到佩服,格林之镜送给你又如何!”

    马克西点头:“待会儿你别像尤特娜女神那样管我叫爹,我就心满意足了。“

    “啥?”

    “落伍的小钢笔,你听好了!”

    马克西开始抖他的包袱,愤怒的钢笔没有察觉到,身边有四个人对自己报以怜悯的目光。贝奥夫他们清楚得很,马克西哪里有什么写作的能耐,但是六百年后埃斯皮马斯的小说全集,他可是读完了的。那数十部横跨六百年依旧能大卖特卖火热的小说,里头有无数的经典桥段可以拿出来忽悠人的,即便是原作者也能忽悠。

    那都是些神马经典桥段呢?

    女主角听到什么噩耗,不管她手里端的什么,一定会啪啦一声掉在地上,如果是个妇人,就一定会眼一翻,,然后晕倒,旁边的人马上冲到她旁边:妈、太太、伯母,你怎么样了?如果男人,那大多就是心脏病、哮喘了

    遭遇突变,伤心难过时冲到外面,天气一定是打雷下暴雨

    临死前的话一定交待不完

    不敲门闯进去一般会遇到两件事,上吊和亲热

    女主角或男主角一般在一部电视剧中至少洗一次澡

    女扮男装被识破一般有以下四种方式:帽子被打掉,掉进水中,碰到胸部,换衣服被看到

    好人躲进府中,任坏人怎么搜一般都搜不到

    一般坏蛋用刀枪对着主角时不是废话就是愣神儿,坏蛋头子第一次都死不透,总要垂死挣扎一下,非要再被砍一刀再死

    女主角的英雄死了,女主角落下一滴晶莹的泪水,英雄原地复活

    主角多高的悬崖也跳不死,珠穆朗玛上摔下来也会平稳落地。然后失忆,再被某MM照顾,并且日久生情。跳下去永远也死不了的悬崖……

    主角掉到洞里或者山谷里,会意外地获得武功秘籍

    主角一个人单挑一群杂兵,但每次杂兵都很有道德的一个个上去挨打,等着挨打的其他杂兵就在后边晃啊晃

    重要配角被奸人谋害,临死前要告知男主角奸人的名字:杀我的人是、是……然后就吐血闭眼蹬腿了

    一深谷,谷口大书:擅入者死!然后是一排白骨,可是进去的人都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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