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难惹-《攻约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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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是人类自创的信仰,寄托精神,是思想行为的指导与规范,甚至操控人群的灵魂,极大影响着国家民族素质。
    赵老二所处的这个北宋时代因经济空前发达繁荣,能供养的吃闲饭的多,‘与时俱进’的佛门也空前财富广有。
    天南地北寺庙众多,门徒论十万数得多,总共怕不有几百万之众,而且基本是吃饱了没事干六亲不认无牵无挂只忠心追随所谓佛的汉子,这无形中是股可怕的武装力量,信徒更是无数,在汉民族中根基深厚,势力庞大惊人,远不是本土道教能比的。
    佛门不是朝廷。
    各地寺庙不是官府。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佛教徒无形中是特权群体。
    比方说,有和尚犯法了,很多时候,官府会很自然很默契地由其寺庙当犯戒自行惩罚了事。
    案情重大影响广泛而恶劣的通常也由寺庙先惩罚对大众做个交待。
    抓捕也不去寺庙抓,通知一声由寺庙押下山,或在其它地方抓捕,避免影响寺庙声誉。
    瞧瞧,这种犯罪的政治待遇已经比后世的什么议员啊代表啊高多了。
    更高的特权表现在,
    罪犯遁入空门,刮个光头,念念佛,佛法无边,嘿,罪行就自动消除了,从此可以悠然逍遥法外了。
    三拳打死镇关西的鲁达就是这种例子。
    杀人犯一变成智深和尚,那就不是杀人犯,而是世俗不可侵犯的神圣佛门力士金刚。
    鲁达是好人,是信念侠义的英雄豪杰好男儿,佛门有能庇护他的无形中的特权,这对社会似乎是件大好事。
    但和尚要吃饭要有钱花,和其他群体生存没有本质区别,就不可能寺庙主持都是五台山长老那种虔诚的真正智善者。
    就是五台山的和尚,从高级到低级的很多也是贪嗔痴的光头俗物。
    做和尚只是比较另类的谋生方式罢了。
    寺庙做了藏污纳垢之地不是个例。
    由此,有钱豪捐的,或和寺庙有什么紧密关系的,大不了犯罪后当和尚避罪,事后再悠然还俗。
    作为一个有钱有粮,有人手,有合法武力,有巨大社会影响力,得到太多民众信服拥护的庞大组织,这样的组织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它都无疑是股有硬实力的不可忽视的强大群体力量,比寻常党派什么的厉害多了,可怕多了。
    比如,共济会、骷髅会。
    这样的群体必然影响甚至左右着国家的政治。
    宋代的佛门无疑也有这个实力,也是类似这样的组织。
    总之,寺庙是特殊的存在,和尚是不好招惹的。
    连朝廷都不敢轻易触动佛门的根本利益。地方官府也不敢轻易刺激当地的寺庙。
    当然,这个不好招惹不包括没有寺庙根脚庇护的野和尚。
    有组织有靠山的,自然和没有的不一样。
    就象《西游记》中的妖怪一样,有靠山有用的妖怪再罪恶也能回归组织摇身成正义光明的成员,没有的,都打死了。
    佛门在汉民族比在发源地天竺兴盛百倍万倍,是真正的一家独大,
    并且借助大汉民族之威和广泛影响力,强效散播到倭国、高丽半岛、辽、西夏,堪称佛国的大理国就更不用说了,影响控制了更多族群。
    有些常识的都知道,佛教在天竺并不是主流教派。
    婆罗门才是。
    伊斯兰教排第二。
    佛教只是天竺众多宗教中寻常一类。
    婆罗门和佛教有很多想通处,但在天竺人心里并不是同一个宗教。
    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
    比如,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婆罗门教产生的种姓制度观念仍然强力统治着阿三国群体意识。而佛教讲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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