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可要是让他们在这里正正经经的回答一下法律问题,他们就犯了难了,就连弹幕都开始变得稀少起来。 【怎么回事,一个个平时不是挺能的吗?这正经考你们两个法律问题都不说话了,你们这一天天都在苏律师直播间里学什么去了。】 【我来我来,当然是因为这COS女在那里胡编乱造,再加上有监控和认证在那里,这还不给她判刑,怎么才能给她判刑。】 【楼上说的没错,这COS女在大庭广众之下搞这一出,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其他人,我在造谣这四个字嘛,不过,苏律师你为啥不报警抓她啊。】 苏不凡也是粗略的将网友们的弹幕都过了一下,他发现确实有网友是说对了一部分的,可并不是全对,于是他便将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些信息分享给了网友们。 “答案是这个COS女在车厢里虚构了事实,分明这大叔没有偷拍他,她却死命的否认这一点,并且她造出这个谣言,是为了让这大叔身败名裂,这显然是符合法律当中,造谣罪的入罪条件,也即令一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当然这个社会评价降低,还是要采取一般人的观点的,比如张三被人骂成婊子,因为她被人包成了二奶,可是张三自己却觉得婊子这个词还是在赞美她,毕竟婊子配狗天长地久,她还觉得人家这是夸她能一直傍着这大款。” “在这种情况下,张三个人主观的评价,其实就对判刑没有影响了,因为社会评价降低,是看一般人觉得这些词语或者句子,会不会使人感到难受,使他人觉得这个人行为不端或者诸如此类的。” 苏不凡讲完这一段之后,也是喝了一口水,他接下来打算进行有关敲诈罪的科普,这个罪名是他今天下午的重点研究对象。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