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除了不能品尝食物的美味,除了不能与女人爬山。 除了这,除了那的缺点。 尸鬼也可以说是一种完美生物了。 闻言。 曹庭伸出自己的双手,在霍金斯面前晃了晃,然后平放着。 霍金斯有点不明白,跟前的小伙子想要给他演示什么。 可是下一秒,他的双目猛的一瞪。 因为他面前的小伙子,皮肤正在由白变黑,由黑变黄,再由黄变白。 “人类的肤色是由体内的色素来决定,这是一种很简单的小把戏。” 曹庭转头看向一边的警卫,笑道。 “警卫先生,能借用你的匕首吗?” 警卫在取得霍金斯的首肯下,将匕首递给曹庭。 曹庭将匕首,往自己的左手臂上一划。 鲜血将要顺着伤口流出来的时候,竟然奇迹般地又流回到体内。 然后,露出白色的骨头,血肉,加上鲜红色的血管。 这小伙子的手还有他体内的鲜血,像是流水线上的零件,被井然有序地控制着。 霍金斯能看到血液在肌肤下流动。 而附着的骨头筋膜在跳动,却不会像一般人受伤之后,血液喷涌,筋膜撕裂一样。 很神奇! 要不是霍金斯亲眼所见,他都以为被割开的是一支假手。 展示得差不多了,曹庭用右手挤压左手的伤口,然后伤口就愈合了。 这一幕又把见多识广的霍金斯震撼到了。 伤口的愈合速度很快,肉眼可见的快。 整个时间大概30秒左右,伤口的肌肤就愈合得完好如初。 可刚刚的伤口深得见骨了。 这就好了? 霍金斯快步走到曹庭跟前,上手摸了摸,并用力在伤口处揉搓。 这伤口真的愈合了,完全不像是用胶水粘合在一起的感觉。 第(2/3)页